為提高我國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更好,2012年1月1日起,《廢棄電
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將開始調整!稐l例》規
定,未取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擅自從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活動
的,將可能受到責令停業、關閉,沒收違法所得等處罰,并處6萬元以上50萬
元以下罰款。作為配套政策措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管理辦
法》(簡稱《辦法》)也同時施行!掇k法》適用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
資格的申請、審批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掇k法》明確禁止采用國家明令淘
汰的技術和工藝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
2012年1月1日起,一批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也將開始施行。其中《突發環
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適用于因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
危險化學品或危險廢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而引發的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環境等應急監
測;《農藥使用環境安全技術導則》規定了農藥環境安全使用的原則、污染
控制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相關內容;《農村生活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用于
指導農村生活污染控制工作,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同時開始實施的環保標準還包括《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
《含油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農業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導則》《環境
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農藥建設項目》等。據悉,這些環保標準的
發布。為加快我國各種